「地少人多」是謬論

鍾維傑

卓淩地產分析有限公司行政總裁

二零零八
 

「地少人多」是不少房地產行業人士用來講解為何某地之樓價處於較高水平,驟聽起來不無道理,但筆者認為是謬論兼推銷語句多於甚麼定律,部份因由如下: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為甚麼美國平均房價仍高於中國呢? = 若「地少人多」是成立之定律,那怎解釋美國人口不及中國四分之一,然而平均樓價是中國之數倍。同樣地,印度之平均樓價也應高過中國,因它有近十億多之人口,但只有中國約四分之一的土地面積。 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不會因為山區較多? = 首先,印象裡美國不特別比中國多山區,若有明顯差別或許是後者有著更多山區。其二是或許一百年前於山區建房會考功夫兼昂貴,現今之建築技術器材已可克服這等挑戰,君不見本港豪宅均以位於高山上而賣價高昂嗎?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地多不等如可無窮盡或以甚平宜成本建房 = 因為土地要有三通一平等方可使用,沒水沒路沒電等送給人不收費亦未必用得著,而這等設施是要一定成本製造的。若以城市土地經濟學(Urban Land Economics)角度出發,就算某城市周邊有著無際之平原,其城市範圍(邊界)也受這等土地設施之建造成本限制著。微觀而言,這城市邊界大約會是位於「該邊界樓房賣價減除成本包括這些土地建設成本後仍有利可圖」之位置,即是說,若收不回土地建設成本,根本不會有(私人)發展商到該邊際地點建房。
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房價主要反映賺錢能力,財富及其分布 = 若讀者將不同國家或城市之收入數據,如人均生產,家庭收入等,與其平均(私人)房價比較,將會發現兩者之數值關係成正比的,即人均生產等越高,其平均房價也趨高。 再者,這些收入之分配,即由甚不平均(少數人賺了絕大部份之收入)至較平均(大多數人分享大部份之收入),亦可影響房價之分配及其平均和中間數。舉例說,兩個城市年生產均為一千元,且同樣有十個人,但甲城市首二名人士共賺當中八百元(平均四百元一個),其餘八人只共賺二百元(平均二十五元一個),而乙城市則四個人共賺六百元(平均一百五十元一個),其餘六人分享四百元(約平均六十六元一個),又假設房價為收入之十倍,即甲城有兩間各四千元之房屋和八間二百五十元之住宅,而乙城則有四座一千五百元之房屋和六套六百六十元之住宅。將兩城市之總房價加起來除以十,甲城市平均房價是一千元,而乙城市也是約一千元,表面看平均沒兩樣,但買家於甲城市不是面對四千元大屋便是二百五十元之(平宜)房子,差別很大,而於乙城市會是一千五百元和六百六十元的選擇,仍有差別但沒那麼大。

(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供求有影響,但差異過大時其影響未必成正比上升 = 舉例說,假設求大過供,如十一個人競買十個房子,又假設上述每人年賺一百元,以房價為收入之十倍計,各人可出價一千元。因多出一人,不排除有部份人會出多些,平均價增至一千一百,一千二百元,甚至一千四五百元也不奇,但若再減供應,如至八個房子,該八個買家或許只能出至一千六百元,一千七百元左右,因再多些根本(理性地)買不起。

總括而言,房價跟收入*等有密切關係,其分布以致供求也有一定影響,是多少家庭相對多少房子之考慮,不是多少人和多少土地之比較,除非該城市之人是喜歡在空地上打睡蓋。

*註 = 背後可能是流動之資金總量,越大平均收入越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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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聯絡:鍾維傑,香港大學建造理學士,香港大學建造學士,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房地產碩士,英國皇家測量師學會會員,香港測量師學會會員,美國工程造價師學會會員,加拿大測量師學會會員,香港設施管理學會會員,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,英國皇家特許專案管理測量師,香港註冊測量師,香港註冊房地產仲介人,資深專業設施管理人員,加拿大註冊測量師,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協會會員,電郵 stephenchung@real-estate-tech.com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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